患脑血管畸形,行开颅手术 2019年1月,小丁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金诺人生重大疾病保险、个人意外伤害保险、附加投保人保险费豁免重大疾病保险、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。2020年9月,小丁因头晕伴尿失禁半小时前往当地医院门诊治疗,之后进行了开颅手术,符合重大疾病保险的赔付标准,但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,无奈之下小丁只能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。
患脑血管畸形,行开颅手术 2019年1月,小丁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金诺人生重大疾病保险、个人意外伤害保险、附加投保人保险费豁免重大疾病保险、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。2020年9月,小丁因头晕伴尿失禁半小时前往当地医院门诊治疗,之后进行了开颅手术,符合重大疾病保险的赔付标准,但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,无奈之下小丁只能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。
一、基本案情?? 2018年5月,某投保人(下称“原告”)向某保险公司(下称“被告”)投保终身重疾险及附加险,主险保额20万元,附加险涵盖80种重大疾病,其中“良性脑肿瘤”被明确列为保障范围,但合同约定需满足“引发颅内高压、神经功能损害等严重症状”且“实施开颅手术或放疗”等条件。 2024年5月,原告因左侧桥小脑角区表皮囊肿(一种良性病变)住院,接受开颅肿瘤切除手术。术后申请理赔时,保险公司仅按“特定疾病”赔付4万元(保额的20%),拒绝按“重大疾病”全额赔付20万元。原告认为其病情符合“良性脑肿瘤”定义,诉至法院要求补足16万元差额。
慢性肝衰竭被拒赔 2019年9月开始,小李一直在保险公司为自己购买百万医疗保险,之后每年均按时续保。 2023年2月至4月,小李因病先后入住当地的医院,被诊断为乙型混合型肝硬化失代偿期,后又先后几次转入医学中心继续治疗,诊断为乙型肝硬化失代偿期、慢性肝衰竭合并腹水、肝性脑病II期,原发性肝癌等疾病。 2023年11月15日,小李在第一附属医院治疗被诊断为肝癌。之后小李就住院医疗费用向保险公司理赔时,保险公司以小李隐瞒疾病史为由予以拒赔,双方就理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,小李特依法提起诉讼。
基本案情 2019年12月22日,庞女士作为投保人通过支付宝 APP 以其子小陈为被保险人投保了一份《人保健康乐享如意重大疾病保险》。1型糖尿病为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及特定疾病。 I型糖尿病。指因严重的胰岛素缺乏导致的一组糖,脂肪、蛋白质代谢异常综合征,且需依赖外源性胰岛素进行机体的葡萄糖代谢和维持生命。本病须经血胰岛素测定、血C肽测定或尿C肽测定检查证实,且被保险人已经接受了持续的胰岛素治疗180天以上,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:1)并发增殖性视网膜病变:2)并发心脏病变,且须植入心脏起搏器进行治疗;3)至少一个脚趾发生坏疽并已实施手术切除。 小陈因身体不适到皖当地医院住院治疗,出院诊断:糖尿病酮症酸中毒、I型糖尿病。出院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,保险公司以小陈所患疾病未达到约定责任给付条件,不予理赔。面对这样的理赔结果庞女士并不认可,之后便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。
一、基本病情与投保情况 2021年1月,赵轩投保泰康保险"健康有约终身重大疾病保险D款",保额30万元。保险合同将"特定的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"列为轻症疾病,理赔需满足: 1.正在接受持续正压通气(CPAP)夜间治疗; 2.呼吸暂停低通气指数(AHI)>30次/小时; 3.夜间血氧饱和度平均值持续<85%。 2024年4月,赵轩因高血压入院治疗期间接受睡眠监测,结果显示: AHI指数31.97次/小时(符合保险条款); 夜间最低血氧饱和度78%(符合医学重度标准); 平均血氧饱和度94.36%(超出保险条款要求)。 医院确诊为"重度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",但赵轩未接受CPAP治疗。泰康保险以"不符合条款定义"为由拒赔。
案情描述: 2022年4月,投保人李华(化名)通过互联网为其父李明(化名)投保某保险公司"长期癌症医疗保险",保单连续续保至2024年4月。2024年3月,李明因肺肉瘤样癌在某三甲医院住院治疗,期间产生院外特定药品费用46,260元及检验检查费25,800元。治疗结束后,李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被拒,遂提起诉讼。
2019年9月,李某(化名)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百万医疗保险,此后每年按时续保。2023年2月至4月,李某因身体不适先后入住当地医院,被诊断为乙型混合型肝硬化失代偿期,随后转入医学中心进一步治疗,确诊为乙型肝硬化失代偿期、慢性肝衰竭合并腹水、肝性脑病Ⅱ期。同年11月15日,李某在第一附属医院被诊断为原发性肝癌。
2019年3月,投保人通过网络平台为被保险人投保某保险公司"个人综合医疗保险",保险期间一年。合同约定健康告知条款明确询问"2级或以上高血压(收缩压>160mmHg,舒张压>100mmHg)及冠心病"病史,投保人均选择"否"。此后四年间,投保人按期续保并获得保险公司确认,2024年1月被保险人确诊肺癌并获得当次理赔。但在2024年3月续保成功七小时后,保险公司以首次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,引发诉讼争议。
患慢性肝衰竭被拒赔 2019年9月开始,小李一直在保险公司为自己购买百万医疗保险,之后每年均按时续保。 2023年2月至4月,小李因病先后入住当地的医院,被诊断为乙型混合型肝硬化失代偿期,后又先后几次转入医学中心继续治疗,诊断为乙型肝硬化失代偿期、慢性肝衰竭合并腹水、肝性脑病II期,原发性肝癌等疾病。 2023年11月15日,小李在第一附属医院治疗被诊断为肝癌。之后小李就住院医疗费用向保险公司理赔时,保险公司以小李隐瞒疾病史为由予以拒赔,双方就理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,小李特依法提起诉讼。